互联网时代,人人都可成为网红

在百度百科词条中,检索网红,直接进入了“网络红人”词条里有着这样的释义:

“网络红人”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因此,“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

但凡爱智求真的人都清楚,“网红”是个贬义词。但现在一些商业组织和推手将“网红经济”捧成了致富法宝,一时大有将“网红”一词洗白的势头。实际上,网红模式是所有互联网现象的弊病,而网红经济离互联网经济的本质相去甚远。

互联网时代,人人都可成为网红,网红模式与互联网经济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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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模式是所有互联网现象的弊病

在“互联网+”成为全民皆知的热词之前,汹涌澎湃的网络热潮中已经冒出了很多红极一时的热词,例如“互联网思维”、“90后”、“风口”、“O2O”、“C2B”、“微商”…… 这些新词的红火周期大多在6个月到1年之间,先是受追捧,周期一到便断崖式的逆转。这些热词存在时间之短,跟时常冒出的“网络红人”(简称“网红”)很相似,其存在无关紧要、奇葩,同时还脆弱,生命力极短。“网红”的问题在于其不是真的“红”,是仅限于部分人群或网络上的“红”。“网红”突出的特点是:在特定时期特定范围内,能一下子成为特定人群的焦点,出现完全无理性的追捧(或猎奇)现象,但很快便跌入低谷,然后更快的时间里被人忘记。

而如果把眼光和思维放开来看,这种“网红”的特性涵盖了所有互联网有关的事物,包括互联网商业模式、互联网公司、互联网名人(互联网创业大佬、网络大V、网络创业者)等等。例如,团购网站热潮时的一些团购网CEO,热潮过后几乎全部默默无名了。最早做互联网衬衣的PPG,以及后来接替PPG的一些品牌,其创始人曾一度都是知名网络大佬。风头鼎盛时,他们的广告做遍全国、全媒体,势头过后被人遗忘的连渣都不剩。甚至一些曾经上市的互联网公司,其模式、公司、创始人都曾红极一时,但统统在极短时间里没落。这种现象还延伸到IT界和科技媒体圈,不少曾“扛大旗”的标志性人物,几个月到几年内便平常如白丁。“网红模式”似乎成了互联网经济的必然。只有极其少数的公司和创始人,能够撑过7年左右的1个周期。这不但远低于传统公司的存活率,从某种意义上讲,互联网公司创业想成功只是是偶然中的偶然。而一旦7年周期交替的时候,则是所有互联网公司的大考,也是互联网商业“网红”周期的最低谷。

互联网时代,人人都可成为网红,网红模式与互联网经济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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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7年一个发展周期:《互联网+2.0:供给侧改革与企业转型升级路线图》一书中讲到,中国互联网业发展到现在,已渡过了1995~2002、2002~2009、2009~2016三个7年周期,能够撑下来三个周期的仅有BAT为代表的少数寡头。

在电子商务兴起后,做产品的传统企业首先遇到了第一波来自互联网商业的冲击。电子商务将传统渠道的成本化解为网络直销渠道的红利,为了避免与既有传统渠道相冲突,传统企业会为网络直销渠道开发专有的产品型号,这便形成了“网货”。不幸的是,“网货”也难逃得出“网红模式”,当电商“买流量”的营销成本将电商直销渠道红利完全吃掉后,“网货”的“网红模式”也便到了终点。而同质化“网货”一旦陷入价格战,只会加快终点的到来。

此外,所有的互联网商业都在遵循“网红模式”,网络游戏、O2O、C2B、移动数码产品、可穿戴设备、互联网电视、互联网汽车、互联网无人机…… 互联网商业如果只是在“卖产品”,就一定逃不出“网红模式”的宿命。在中国互联网迎来第4个7年周期的时候,面临的是传统产业与互联网的融合,消费互联网将过渡到产业互联网,我们将迎来真正的互联网经济。这个时候,如果依旧是“卖产品”的思维,无论怎样的传统产业与互联网融合都避免不了陷入“网红模式”的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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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经济的本质是范围经济

“网红模式”绝不是互联网经济的本质,互联网经济的本质是以知识加工和需求个性化为主导的范围经济。“范围经济”是什么?简单讲,“范围经济”是与“规模经济”相对应的经济红利。“规模经济”是企业做的专一产品规模数量越大越能获利,“范围经济”是企业做的产品种类范围越多越能获利。

互联网首先带来的是信息爆炸,用户接触产品信息更容易了,但用户选定产品的时间成本却要增加,用户倾向于“一站式”(从一家企业)选定符合自己需要的产品。其次,互联网还在一定程度上将人的个性释放,用户的消费诉求不再只是产品功能,还要有满足用户更高需求层次的服务。企业不能只是做单一的产品,企业还要满足用户对功能和服务的差异化诉求。

互联网时代,人人都可成为网红,网红模式与互联网经济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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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特点促成了传统经济本质的变革,要从满足用户功能诉求的“规模经济”往满足用户更高差异化诉求的“范围经济”去转变。《互联网+2.0:供给侧改革与企业转型升级路线图》这本书“策略篇”的第4、5、6、7章,在尽量不出现经济学术语的情况下讲述具体的转型策略。从传统产业过程来看,是不是懂经济学跟能不能做好企业没有必然关系,而真正的互联网经济学体系目前(2015年前后)在全球都是空白。虽然尽量不讲“经济学术语”,但这本书必须要深扎于互联网经济学的研究中。这是因为,对互联网经济学的研究才是“互联网+”、“互联网转型”等所有新兴商业现象的源头。“唯”有源头活水来,没有源头的活水,只能讲出诸如“互联网+租车=互联网打车”这样的肤浅废话,那么《互联网+2.0:供给侧改革与企业转型升级路线图》这本书也会被“网红模式”的黑洞所吞噬。

总结而言,网红模式不是互联网经济的本质,“网红经济”仅仅是网络热潮中出现的又一个泡沫。在最近几年里,“互联网思维”、“粉丝社群”、“O2O”、“P2P”这样的短暂泡沫一个接一个的破灭。在互联网时代的今天,个人和商业体都应追求一些真的东西。只有真的、本质的东西,才能确保创新创业与企业互联网转型过程能走的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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